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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家长的一封信
日期:2022-01-12 14:13:19  发布人:admin4 

家长朋友们:
  您好!番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健康成长,自实施“双减”政策以来,我区已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抓总的“双减”工作格局。我们有信心、有决心与您一起继续帮助孩子绘就美好未来。
  寒假将近,为了保障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给孩子自主的成长空间,我们在此郑重提醒:不盲目参加校外培训,不为焦虑买单,合理安排假期时间,多陪伴孩子,将“成长权”还给孩子。关于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规范,请知悉以下事项: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番禺区内学科类培训机构均已变更办学内容,改登记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非学科类机构不得开展学科类课程培训,请不要让孩子在假期内参加学科类课程培训;
  二、合法办学的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机构)必须证照齐全, 要有教育部门核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和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机构应将上述证照在办学场地的公共位置主动公开;
  三、为最大限度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在购买课程时请务必使用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机构须在前台进行展示,见附件);
  四、按照广州市教育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广州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办法(试行)》(穗教规字[2021]8号)要求,机构要通过银行托管账户收取培训费(这样您的缴费才有安全保障),您也可以通过查询机构缴费二维码确认该机构是否已纳入对应银行的监管当中;
  五、您缴费时应向机构要求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票据并妥善保存,以作为日后维权(如有需要)的凭证;
  六、按照“双减”政策,机构不能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建议您不要因为机构推出优惠活动等原因缴纳超过规定时长的费用;
  七、转型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教师须具备相应的职业(专业)能力证明,您在拟为孩子报名时应关注教师相关信息是否在机构内公共场合进行展示;
  八、临近春节,国内疫情形势仍然复杂多变。校外培训机构聚集人群复杂,仍存在一定疫情防控风险,参加校外培训的学生务必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个人防护。要坚决拒绝进出防疫要求不达标的机构,为孩子和家人的健康负责!
  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让孩子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寒假,我们诚邀您一同参与社会监督。如在寒假期间发现任何培训机构有不合法、不合规的行为,欢迎您拨打12345或我局投诉热线020—84613566进行投诉。
  最后,衷心祝愿您和家人工作顺利、身体健康、阖家团圆、新春愉快!
  附件: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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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2022年1月11日